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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提供证据,被告不认可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3-04-28 21:08: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民事诉讼证据审查与判断的方法与技巧,巧用证据交换手段,确保庭审质效。同时一般来说,适度引导举证,明确举证、查证范围由于当事人身份不同,固其文化素养、法律知识、诉讼技能等明显存在差异。
  • 如果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不认同的,被告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有问题的,由法院进行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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