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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问这样可以行政诉讼吗??我是2005年毕业的师范本科生。在大学里,我由于自己的不懂事。在期中考试中带了纸条。学校以作弊论处。取消了我学位。就这样,我会家乡找工作。市教育局正好在招聘教师。我报名了,并且在招聘公告了没有对学位的要求。我通过了教育局的考试,签了就业协议书,在市里的一所中学任教。任教期间又签了一份人事代理合同(其中也没有对学位的要求,但这份合同教育局说他们没有盖章)但2006年1月教育局却以学位没有,把我解聘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吗? 谢谢

刑事案件
2006-02-20 13:14: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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