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干部服务工作者,现年52岁。2005年4月22日下午16时许,在**区人民银行老干科办公室上班时间凶手系人行国库科闯入老干科要杀离休干部,结果还是打了老干部为保护离休老干部的利益,我阻止凶手,遭到伤害。经诊断“外伤性左耳鼓膜穿孔”后又经法医诊断“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鉴定“轻伤。” 此后行领导托关系找后台,为保安阳人行A级行或文明单位称号,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惩治凶手,赵**曾打架被拘役过,他也很有经验,找人做出了一个不真实的鉴定结果。至此5月20日凶手复议,经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医生检查,医生说:“死猪不怕开水烫,你让他进去一分钱不给你。等” 检查时医生给我吹开造成第二次耳膜穿孔。后我了解到,耳科医生是凶手的熟人。延至7月27日才给结果。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30条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复杂疑难的应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而我们的结果是近70天给的。这说明了什么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