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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案件
2023-04-28 09:26:0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在涉及法律纠纷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具体本律师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监外执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患有疾病,保外就医的。
  • 你好,你这边的案件是在合肥吗,具体是什么事情
  • 你好,你这边是涉嫌什么罪名呢?
  • 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办理
  •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有: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第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第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等等。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首先,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其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为:
    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3、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
    4、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监外执行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最后由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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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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