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于2004年5月19日去世,我公公于2004年5月20日去世,我婆婆先于2000年1月19日去世,我丈夫有一弟弟,我和丈夫有一儿子,今年4岁,当时在公公去世后我们在一起协商,就是房子和存折合计的总数然后平均分配,我们随后去公证,由于没有遗嘱,我们走的是法定继承。我公公去世后留有一套70平房米的房子,和存款八万元,当时我们协商的时候是这样:房子留给我小叔子,存款由我儿子来继承,因为我们对此协议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时候,因为我们没有遗嘱,就采用了法定继承,当时公证处的人员说房子可以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我和他弟弟在2006年1月26日就办理了过户手续,第二天我们去公证处进行存款的公证,他当时就说不放弃存款,也就是要继续与我儿子进行分配,然而我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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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房屋没有经过公证就过户给他了?那你可能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才可以解决了,因为房屋过户也不是按遗嘱继承啊,所以也是法定继承,要不然就把所有财产全拿出来一起平均分割,房屋肯定更值钱,他不一定愿意闹到法庭上,你需要律师帮助你代理请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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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