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农村父亲去世,母亲带儿子再婚,留在宅基地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3-04-26 16:11: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的主体范围有:
    1、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即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3、法定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从继承权的角度来说先是配偶、子女、亲朋,子女作为继承人,同样是享有继承权的,另外你的户口(户籍)一般在户主名下,特殊情况除外(离异、意外死亡、多人享有继承权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儿子死了父母继承比例
婚姻家庭 655
农村老人过世宅基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房产纠纷 2040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家庭 313
怎么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放弃继承 2837
怎么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