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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7年左右,交5险已经5年。年年签劳动合同。今年老板把企业,出租给了别的公司。(我们老板让我们给,新老板工作。工资和保险由原老板给我发。)我原本工作8小时。挣5000左右长白班。现在让我干12小时两倒班??我想问。我可不可以不去给新老板打工。。怎么才能得到经济补偿。 完事好不干了。

劳动纠纷
2023-04-27 09:29: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新劳动法规定的赔偿金如下,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但员工有过错而被辞退的,一般不能获得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3、法律依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的工资。



  • 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要求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如果单位不同意收集证据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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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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