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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的法定代理人是指谁

债权债务
2023-04-24 20:08: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的区别如下:
    1、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职责较为广泛,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各种诉讼行为,严格说来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一般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介入诉讼,开始诉讼代理活动。
    2、刑事辩护人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基于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而产生,职责较为单一,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即可介入诉讼,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辩护人介入诉讼。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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