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没有施工许可证的违规建设项目?
-
一般情况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的范围、内容施工建设而成的建筑会被认定为违建,行政机关对于此类建筑一般会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强制拆除等措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违法建设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设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那么就属于违规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