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走路被小汽车撞了,交警认定是对方全责,建议协商解决,医生检查结果是挫伤,费用由对方支付,但是医生未给我开具相关药物,如止痛药、消炎药之类的,这种情况下若协商解决,应向对方尽量索赔多少合适?

交通事故
2023-04-22 17:02: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对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受伤需要进行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若车祸中对方全责,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