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1、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需要担保人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的,可以将其列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法院一般会通过采取查封、或冻结、或者扣押、或者变卖、或者
拍卖、或划扣等等措施,执行担保人名下的一些财产;对拒绝不履行的担保人,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方式或者限制其出境等等相关措施。如果有擅自违反以上限制的担保人,则会涉嫌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按刑法进行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