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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了,现在婆婆病了,儿媳妇不给拿钱看病和照顾老人

继承
2023-04-19 22:30: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婆婆病了,女儿有义务照顾。子女成年后,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里的赡养包括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帮助,父母生病后,成长子女有义务进行照顾,并且负担医疗费用,婆婆生病后,女儿作为婆婆的子女,应当有义务进行照顾,儿媳不属于婆婆的子女,没有法定义务,不需要照顾婆婆,儿媳只有对自身的父母有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生病后子女不愿意照顾的,老人可以要求女子承担赡养责任,支付抚养费,治疗疾病的相关费用,子女不给的,可以起诉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有责任照顾。一方生病,另外一方是要医治的。如果不管不顾,有病不让治,可能构成遗弃罪
    最后,生病后一方不愿意照顾,又不支付扶养费或者不给治,造成另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可以向村(居)民委员会反映,或向所在单位反映,经教育、批评后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其积极支付扶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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