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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强制注销

公司企业
2023-04-18 14:49: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是:
    1、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2、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你好,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强制注销呢?
  • 你好,请问目前是对此有什么疑惑?1
  • 您好,建议您这边找工商局处理
  • 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是:
    1、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2、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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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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