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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4万元,分36期还款,每月还款2000元。我想知道这是高利贷吗?

债权债务
2023-04-15 06:59: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构成高利贷的标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 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 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高利贷的标准是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超过的则是高利贷。高利贷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大家在平时一定要远离,就算自己出现资金短缺,还是可以通过亲朋好友帮助度过难关,避免自己掉进高利贷的陷阱,最后要说的是在平时要理性消费,只有这样才能远离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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