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2岁的女儿判给了她父亲,我每月付抚养费,但他总是我让我看女儿,过年前我买了女儿的衣服和鞋子去了他们的居委会,他拿了东西就破口的骂,居委会的人要他让我看小孩他说今天不行,他是无赖我每次去都看不到女儿,现在我去了法院申请探视权要求每月探视一次早上接晚上送回去,他在法院编了好多理由不让我接女儿出去,只让我看一眼,法官都觉得他是在无理取闹,但他是无赖对他没有办法,就算判决下来执行还是个问题,执行法官说我每月的抚养费一定要付,如果看不到女儿就不要去看了,我真搞不懂法律为什么对他没有办法?请帮帮我!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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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令人同情,看望自己的女儿是每个母亲的权力,法官这样说话是不负责任,至于怎么样才能看到孩子,需要详细了解情况后,才能给你出主意.可与我电话联系,68879992-881/13386176713 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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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