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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房地产交付时没有安装水表,四年了,现在停水停电,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4-12 16:27: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外墙漏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则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如果并不影响正常居住的,则一般不能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物业停水停电不归110管,应向居委会或者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如果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这类事情的发生需要物业公司的自我反省。
    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
    1、法律没有授权。法律依据:《物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 ,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相关规定:
    1. 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 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 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综上所述,110的报警受理范围不包括物业的停水停电,只针对刑事案件,还有一些治安案件,而物业的停水停电行为,应该到居委会进行投诉,或者房屋的行政管理部门去投诉,是在不行的还可以通过起诉的程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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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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