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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承认被执行人的股份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23-04-12 13:44: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的处理办法:
    1、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
    3、提供证据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通过合法方式继受公司股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可以依据以下规定处理: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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