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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性父母全额买房,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男性母亲和女性的名字,离婚女性有权分割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4-12 12:22: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产分割情形有:
    1、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两人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2、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3、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参与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买房分割如下:
    1、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2、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双方均等原则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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