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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简易注销,是否需要成立清算组?2.公司成立之初,没有签订任何合伙协议,散伙协议,利益分配等协议。现在私下里协商好利益分配,注销公司,协议怎么签署,有模板吗?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公司企业
2023-04-12 12:14: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清算组是指企业破产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工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解散决议材料、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规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释义引用统计
    第九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释义引用统计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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