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侵权构成要件:
1、该舞蹈作品属于著作权相关法律的保护范畴;
2、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舞蹈作品的侵权行为;
3、著作权人的损失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