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有人在网上盗用了我的肖像然后去平台发布一些言论,给我自身完成了影响,然后我叫那个平台删除,平台不到不删除还要我问拿钱才删除

互联网纠纷
2023-04-08 00:03: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可以选择让他删除,清理发布的照片,自己可以选择到相关网站投诉,找到网站客服要求删除。若严重影响的可以选择报警。同时别人把自己的照片发到网上严重的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要与盗用照片的平台客服反映,而且要提出证明才行。是自己原创有原始底图就可以投诉侵权,具体需要看图片是用在哪些地方。如果涉及到个人容貌,产品品牌什么的,发到论坛上可以赚钱或带来广告效益是侵权的,侵害了肖像权。要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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