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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我的脚受伤?

损害赔偿
2023-04-06 20:22: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脚踝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脚后跟骨折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如下: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5、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社保报销的范围是什么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 要依据伤害原因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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