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办暂住证需要六个月才能办理,有什么办法可以早点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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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时,一般不能当天办下来,暂住证的办理时限为15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住宿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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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住证办理具体时限是以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文件为准。
1、对于居住满半年以上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一般15-30天可以发证。
2、对于居住未满半年以上申请办理居住证,一般需要半年以后才可以取证。
二、暂住证办理的两种方式
1、通过单位办理
2、个人办理
三、法律依据:《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暂住的,应在有效期满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四、领《暂住证》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乡镇开具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3)育龄妇女
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由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
(4)居住地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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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一般需要15日能办下来,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后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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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