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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今年85岁,于2006年1月10日入住**医院,入字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右心功能不全;呼吸性酸中毒;低蛋白血症。经医院会诊后建议作深静脉置管输液,11日晚8:00左右进行穿刺,穿刺前病人神智清醒,血压正常,心率均正常,还给家属说:放心,已轻松很多。穿刺过程十分钟,家属进去病人已不能说话,颈根部明显肿大,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家属提出已不正常,此时医生说观察,未做任何处理,只是通知有关其他医生会诊,因此时所有医生已不在上班,40多分钟后陆续到场,2个多小时后。能说话、能吃饭的父亲就永远离开我们。当时院方在死亡证明书中问是否进行尸检,并说他们不会推责任,因此我们没有做尸检,但提出做CT检查。院方没做,当时说是过失,不属医疗事故。只说把人火化后,委托我小妹同他们交涉(因我们均在上海工作)。但现在院方不承认他们有错,也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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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6 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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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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