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带的材料是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双方之前离婚后拿到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民政局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