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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后应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3-04-02 15:31: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庭审结束后是可以提出补充意见的,只要宣判长没有宣布辩论终结,都是可以的;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把握住具体的时间期限,一旦宣判长进行宣判辩论结论,就不可以提出补充意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一、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1、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二、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庭审结束后是可以提出补充意见的,只要宣判长没有宣布辩论终结,都是可以的;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把握住具体的时间期限,一旦宣判长进行宣判辩论结论,就不可以提出补充意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