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耕地分配及不合理,有些村民家中只有两三个人有10多亩地;而一些村民家中有四五个人家中只有三四亩地,也就是说其家中有一两个人是没有分到耕地的,而村中干部从来没有组织过从新分配耕地。而过段时间要进来一批移民(我们那边称从外地进住我村的为移民),村里说我们的村民们可以把自己的土地以10000元/亩的价格卖给移民,本来少田的村名就很吃亏,再加上这样一来,实在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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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情况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根据<家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可以流转.但流转的期限不能超过原承包期.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承包方案,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而且一轮承包期满后,应当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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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