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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谈话被对方录音交给第三方作为证据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3-04-02 12:52: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录音是有可能作为证据的
  • 法律分析:和他人谈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如果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法院是不予认可的;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对方的录音可以作为自己的证据。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虽未经对方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 法律分析:谈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合法的录音、视听证据应该具备的法律条件: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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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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