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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之前跟别人发生争执,拿了别人东西丢掉,被认为盗窃行政拘留,严重吗

行政纠纷
2023-04-01 11:44: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行政拘留不严重,刑事拘留才严重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你好你的问题可以为你解答
  • 法律分析:盗窃的行为如果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话则就是刑事犯罪,要刑事拘留。不构成的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的行为如果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话则就是刑事犯罪,要刑事拘留。不构成的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涉嫌盗窃罪应当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规定的程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拘留两个月未判刑符合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期限、侦查期限、检察机关起诉期限和人民法院审判判决期限。
    (1)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阶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报请审批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庭审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宣判,但是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的,不会写进个人的档案。对以后出入境更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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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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