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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2005.03.01租赁经营了一家私营铸造厂,在一开始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签合同,后来定了个口头协议,租赁期为一年,按发货的吨位来算租赁费(每吨一百元)。而且到了中期才发现他的帐户有贷款回来的钱不能进帐,税务有欠税开票是必须多交钱才能领到票,电力也有欠款,人家电力公司也不给我们开票,就这样维持了一年,到了腊月二十几号的时候,货已经全部发完,和他的帐已经对完,他也确认了,于是我们按照口头约定的事宜把钱给了他,余下三万多元没付清,等搬迁的时候一起付清,而且他答应我们把我们的财产可以放到过了正月初五后再搬迁,就在给钱的那天我们准备和他谈谈能不能再次合作,后来他没有接受我们的条件,最后他让我们重新寻找合作伙伴。后来通过朋友的介绍我们便和邻村的一家谈好,便签了合同,合同期为五年,昨天他什么也没和我们说就把厂门给锁了,今天我们把剩下的钱交他时,他不要了,要我们再和他合作,我们说不行,因为我们已经和人家签了和同不能违约,现在他就是不让走,锁也不给开,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我们准2006.02.20就要开工,外地工人马上就要来了,这样也阻止了我们新租赁厂的建设,和按期的生产计划。现在基本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了,他是我们村的书记,他现在有点以权压人的感觉,如果换过来而言,他能砸开锁拉走所有属于他的财产。可是我们找了好多人去和他谈都没有什么好的回转,我们已经被逼到了这一步只能求助法律来援助了,希望陈律师能尽快帮我们想个办法,就像上述的内容有胜诉的可能吗?谢谢!!!

证券投资
2006-02-15 23:21: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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