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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咨询

征地拆迁
2023-03-30 10:34: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拆迁房屋赔偿,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 你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你要咨询的问题,以便给你详细的解答。
  • 是什么的拆迁赔偿需要咨询的呢
  • 你好详细交流下遇到的问题

  • 拆迁赔偿的性质不同,赔偿方式也不同,有的是按几个户口本赔偿,有的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赔偿。具体如下:
    1、城市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和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依据该法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有几个户口不直接相关,但对于实际居住人属于住房屋困难户和无房户,在房屋征收中可以依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廉租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征收安置。
    2、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 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3、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
  •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法律分析:拆迁赔偿的性质不同,赔偿方式也不同,有的是按几个户口本赔偿,有的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赔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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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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