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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输液,导致休克,有生命危险,诊所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纠纷
2023-03-30 22:38: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输的什么液,是否指征明确,比如压根不需要应用这个药,就给用了,那就是全部责任。如果应该用,但是没有皮试,那也是全责。还有就是有些药诊所是不具备使用资格的,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您好 休克的原因查出来了吗
  •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 法律分析: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认为是输液引起的症状首先要证明确实和药物有关系!如果没有出现严重后果就不是医疗事故,算医疗差错!一般和医院协商解决。若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医院需承担刑事责任。并可向医院要求侵权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需要做鉴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 需要鉴定判断责任比例后计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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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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