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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房子由于换房过程中,销售要我第二套房交了定金,不给退还。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3-30 10:40:1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那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明确约定应该退定金的话,对方不退就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 由一套房换到另一套房,这个应该事先商定好的,这不是言而无信啊。
  • 你好,请问目前是由于什么原因想要退房?1
  • 具体情况可以面谈了解一下,描述不够清楚
  • 你好 请问有签相关的协议吗
  • 您好,是什么原因需要退房
  • 想买房交了定金说不能退,在对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情形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在上述情形下,对方应当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返还定金: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2.交付定金后开发商又拒绝出售房屋的;
    3.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不能开发或预售该商品房,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的;
    4.出现合同约定的退还定金的情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买方在购买房屋时所交的定金是不会退的,只有在卖房违约的情况下,卖房才会给买房给与双倍定金的赔偿。买卖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卖房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也需要补偿卖房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是可以不退还
  • 如何确实是定金,没有特殊情况,法律规定确实无法退。需要了解其他情况再做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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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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