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