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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效益极其不好,所以我想跳槽,但由于公司给我落了北京户口,所以我需要交一定的违约金,但是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近半年了,公司都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只是有一个草协议,协议上规定我要为公司服务五年,否则就要交违约金2.5万~3万,还有一份是和人事局签定的协议违约的话交一万~1.5万,如今公司效益不好,我准备交违约金拿出我的户口,我查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上好象是规定违约金的总额不能超过全年工资总额,而我在那一年还挣不上两万块钱,而且我还查到劳动合同新出台了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就要受到罚款,……

其它综合
2006-02-20 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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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