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债权债务
2023-03-27 20:23: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1、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免除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在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及时还款,暂无还款能力的,可以与贷款人约定分期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遗失了该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 欠钱坐牢后还要还钱。
    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免除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及时还款,暂无还款能力的,可以与贷款人约定分期偿还。
    如果债权已过追诉期,则会形成抗辩权,对抗债权人。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欠钱不还坐牢后要还钱,具体如下:
    1、债务纠纷属于_事纠纷,法院审理后,债务_要按法院判决结果履_偿还债务的义务;
    2、法院不会主动参与_事纠纷判决的执_,债务_不履_判决,且债权_已申请强制执_,法院才会利_国家强制_要求债务_还债;
    3、欠债而坐牢,坐完出来该还债的还是需要还,不会因为坐牢就消失或者减少。欠债人因为欠款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本应该承担的还债的民事责任并不冲突;
    4、坐牢导致所欠的债款更加逾期没还上,也是可以合理产生了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这笔多出来的债务也需要继续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百二十二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
债务债权 427
欠贷款没还会被通缉吗
民间借贷 3239
欠贷款没还会被通缉吗
个人信用贷款不还有哪些后果
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不还有哪些后果
欠银行贷款不还怎么办
银行法知识 32191
欠银行贷款不还怎么办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6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17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8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2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