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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签订合同交社保才算真正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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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17:02: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保的行为不能视为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替劳动者交社保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签合同不交社保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是要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维权,因为社保旗下的劳动监察部门,它的主要职责和范围就是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给员工缴纳社保待遇,如果出现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代理的情形,劳动监察部门是有权利按照限定的期限让企业单位进行整改,并且补交员工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而且在补交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正常的这个交费时间来进行缴纳,所以说补交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这个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有企业单位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交社保不代表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与是否缴纳社保无关,缴纳社保只能代表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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