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3-03-26 11:04: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了借款协议后,因并没有按期归还欠款而产生的纠纷。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到民事法律的规范与调节,其中民间借贷可以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是属于民事范畴,在借贷双方产生纠纷时,首先应该依据民事法律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哪些
债务债权 2445
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
借款合同知识 38361
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 49231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合理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民间借贷 4401
合理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5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13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7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6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48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