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1999年结婚,婚后于2004年买了一套门面房,其中买房的房款160000元钱是我们曾在建设银行工作买断的钱,他的10万元,我的55000元.还有二十八万是他父母给的钱.还有借来的一部分钱,这些借来的钱是用房子租出去的租金来还的,现在还有6万元未还完.这个房子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收据和发票是老公的名字.现在我和老公发生争议,他说,这个房子是他父母用大部分钱来买的,是他们家的房子,请问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我们婚后共同财产吗?和他父母有关系吗?如果离婚,这个房子将怎么去分割?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