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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有一个朋友涉嫌犯毒

刑事案件
2023-03-26 22:26:2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初步认为,你朋友属于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可能长达一年多。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 毒品犯罪往往比较严重,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 涉嫌贩毒是触犯法律的,根据贩毒具体情况进行量刑的。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安部的规定,涉嫌吸毒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吸毒行为:
    1、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具且本人供认的;
    2、有举报,本人供认且有其他旁证材料能够相互印证的;
    3、本人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知识的医师认定符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
    4、本人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的;
    5、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并有其他旁材料印证的;
    6、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段(如促瘾试验)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第七条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安部的规定,涉嫌吸毒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吸毒行为:
    1、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具且本人供认的;
    2、有举报,本人供认且有其他旁证材料能够相互印证的;
    3、本人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知识的医师认定符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
    4、本人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的;
    5、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并有其他旁材料印证的;
    6、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段(如促瘾试验)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法律依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第七条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 发现有人吸毒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举报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你好;他被刑事拘留了吗?
  • 要看公安机关具体有没有对他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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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