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双峰县城有一栋三层楼的房子,是1990年造的,一直没有装修,只是一个毛坯房,但是父母一直住在那里.我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她在湘潭租了一个门面店生意,而我一直在广东打工,现在父母决定要把房子分给我,然后我再拿出二万块钱给姐姐作为补偿,父母由两人一起负担养老。但是姐姐也想要房子,而我父母不想给她,父母还对我说:“只要我把房产证改为你的名字,然后遗嘱也写清楚房子是给你的就行了嘛”!当然父母如果一定要这样处理的话,姐姐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对,但是我还是觉得行不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