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以前合作过的公司,因为结账问题,不同他合作以后,他就扬言不上我在这个行业干下去了,以高出现市场一倍的价格扰乱我已经经营了四年多的市场,按他的价格已经超出我的成本价,有我们以前结算货款为证!他这属于恶意加价竞争吗我可不可以有法律!

知识产权
2023-04-01 06:24: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他这确实属于你说的这种恶意加价竞争行为,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到工商局投诉试试
  • 您好,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手段与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您的同行恶意中伤,诋毁您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现实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如下:1.欺诈性交易方法。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广告。4、侵犯商业秘密。5、掠夺定价。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受损害人可以依相关规定请求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你好,你可以主张对方不正当竞争赔偿你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