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专门为企业或银行介绍贷款,2005年6月他介绍沈阳一企业在聊城建行贷款5000万,由沈阳交通银行开出每张为1000万的汇票5张计5000万.此贷款当时约定两次还款,在第一次到期后该企业还款2500万.在第二次还款期限没有到的情况下,该企业因金融问题被沈阳公安查封冻结了帐户.在此情况下聊城建行通过当地经侦找到我父亲并于2005年11月24日拘留,2005年12月29日被以涉嫌诈骗逮捕.在此事件中我父亲只是作为两方面的中间人,而且整个核保过程都由聊城建行派人核实.还有沈阳交通银行开出的汇票经山东省公安厅技术鉴定为真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