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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给女朋友用了四万,以结婚的目的,能要求返还么

婚姻家庭
2023-03-17 14:35:11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
    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一方出于结婚目的的财物赠与,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就不存在了,法律规定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综上,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财产赠与,分手后赠与方是可以主张返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既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花费,属于目的性消费,没有达成目的,自然可以返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您好!既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花费,如果你们最终没有结婚,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 您好,如果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对方的
  • 你好,给女朋友的有买三金之类的吗?
  • 你好,这个也要综合考量你的经济状况
  • 你好,是一次大额转账可以要求退回
  • 你好,可以的,请问有转账记录吗?
  • 你好,原则是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的。
  • 你好,请问具体花费在什么上?1
  •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 你好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的
  •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未结婚的能要求返还。因为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认定为彩礼,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人要求被赠与人依法返还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法院应当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规定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返还。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的,可以要求返还或者不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是以结婚为目的或是借贷的都可以要求返还
  • 您好,请问花在什么地方了呢。
  • 有没有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和姓名
  • 要根据转账的具体用途才能判断。构成借贷还是赠与。
  • 是给的彩礼吗?如果是彩礼可以要求相应的返还,但是如果不是就比较难
  • 你好,你这不当得利是有其他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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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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