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2004年6月拆迁房子并签了协议,到了2005年1月到了那新房的规定日子,我不同意拿新房,(由于我家人头面积不够拿两套房子),我要求等过几个月小孩出生后再拿新房。大队干部不同意我的要求,因此到了规定的日子我没有回家,但是那天大队干部连哄带骗把我妈妈接去那新房,当时口头承诺我妈妈可以先拿一套房子,另一套等我女儿出生后再拿,再结帐(拆迁的钱在他们那里保管),可是事实上,他们等我妈拿了新房后,马上结清了两套房子的钱(并没有信守承诺先结一套房子的钱),以至于还欠下6700元,由于我妈妈不识字,那新房的过程一无所知,(怎么结的帐不知道),那个6700元的欠条也是大队代签的字,大队把欠条给了我妈后,收走了另一套房子钥匙(扣押至今已一年),后来我回家得知经过很是气愤,去找了大队干部,但没有结果。很是苦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