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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标被抢注了,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
2023-03-21 18:21: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商标被抢注如果在公告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提出异议,如果已经授权应该委托律师申请商标无效。
  • 具体分析 可以采取商标异议、商标无效等方式
  • 您好,您可以试试向人民法院起诉哦
  • 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跟我们沟通。
  • 对商标被抢注的应对办法是:
    1、尚未抢注成功的,商标权人可以直接在商标局作出初审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
    2、已经抢注成功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商标被抢注了的处理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商标被抢是指商标被抢注了。商标被抢注应该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时,提出异议。或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的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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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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