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债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不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诉讼行能力,可以自行参与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不是必须要请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