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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守所,可以送哪些东西,以及多少钱合适,请专业人士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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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07:30: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看守所可以送什么
    1、看守所可以送的物品如下:
    (1)一般只能是送些换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不能送违禁危险物品;
    (2)接收在押人员家属送来的药品,应当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检查确认没有开封后,由看守所医务人员保存,按时监督在押人员服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二、家属会见服刑人员有什么规定
    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如下:
    1、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各地情况不同,可以预先与监狱方面进行联系咨询;
    2、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3、罪犯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有关规定,民警应当在场。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应当中止会见。
  • 看守所可以送的物品如下:
    1、一般只能是送些换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不能送违禁危险物品;
    2、接收在押人员家属送来的药品,应当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检查确认没有开封后,由看守所医务人员保存,按时监督在押人员服用。
    家属会见服刑人员有什么规定
    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如下:
    1、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各地情况不同,可以预先与监狱方面进行联系咨询;
    2、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3、罪犯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有关规定,民警应当在场。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应当中止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 看守所拘留期间,周六周日可以送东西进去。
    看守所一般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也就是干警会值班一天,所以没有双休的说法。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周六日是探视高峰期,因为大部分人周末时间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视。未下判决的不允许探视的,送东西在探视时间是可以的,没明确规定不行。但送的东西有限制,必须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第十一条 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在《换押证》上加盖公章,注明承接时间后,及时送交看守所。看守所凭该《换押证》办理被羁押人犯的换押手续,并立即开具回执退回移送机关。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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