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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处是看守所不是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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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6:22: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看守所不是监狱。看守所和监狱是两种不同的监禁场所,看守所一般关押还未作出判决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关押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而监狱一般关押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刑事判决书生效后,人民法院会将案件文件送达至指定的监狱,监狱收到后,应当及时办理收监登记,让罪犯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进行服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 一、看守所是监狱吗
    1、看守所不是监狱。看守所和监狱是两种不同的监禁场所,看守所一般关押还未作出判决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关押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而监狱一般关押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刑事判决书生效后,人民法院会将案件文件送达至指定的监狱,监狱收到后,应当及时办理收监登记,让罪犯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进行服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进看守所的流程是什么
    1、预检。收押罪犯时,对罪犯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和预检,仔细核对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等;
    2、体检。罪犯入监后应及时按规定体检项目逐一体检。检查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体检表,在各项检查后确认签名;主检医生做出主检结论,盖体检专用章。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3、复检。对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的查出异常者,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
    4、结论。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报告及建议;
    5、录入。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以方便查询;
    6、告知。经体检,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的,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应让家属签字确认。经体检发现疾病的罪犯应给予积极治疗。对确诊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罪犯,在治疗的同时,应做好登记和跟踪,并做好相应的隔离消毒工作。经体检发现的病犯、残疾犯,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病残犯鉴定审批。经检查,罪犯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 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如下:
    1、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2、看守所是关嫌疑人的,监狱是关犯人的。
    进看守所并不必然意味着就可以定罪,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公民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前,看守所作为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公安机关经过依法侦查,可以排除犯罪嫌疑犯罪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明显不足,则会撤销案件,不会定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不予起诉,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就不用定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若最终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也不会定罪。因此,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和给其定罪并不具有必然关系,但是若犯罪嫌疑已被送进了看守所,则说明其必然涉嫌犯罪,建议家属引起重视,及时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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