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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夫妻双方都申报好还是一方申报好?

劳动纠纷
2023-03-13 20:15: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可以去单位相关部门问一下。
  • 您好,可以询问税务部门
  • 法律分析: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进入你选择的项目,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
    填写专项扣除信息,与配偶的分配比例等。
    填写其他信息,比如,扣除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内容包括:总则;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信息报送方式;后续管理。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更名、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的,是免征契税的。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夫妻两个可以同时申报,但不能合并申报。不能同时申报同一项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办法》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如果协商不成功,我会考虑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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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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